如何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白条”?近段时间,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根据县纪委的工作要求,组织驻在单位开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共涉及2013年至2018年期间办结的案件10件,其中轻处分案件8件,重处分案件2件。被监督单位自查自纠中均按照要求执行到位。
本次检查主要 采取“两对照三查三看”的方式进行,即通过对照会议记录和处分文件查受处分人员的案件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按将规定时间、范围、程序进行宣布执行;查受处分人员的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入档、年度考核等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资调降是否执行;查相关单位财务账目,看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工作补贴、生活津贴和奖金发放是否按规定执行。
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处分决定执行的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执行处分相关程序不规范,如解除行政处分程序缺少,文书撰写不规范、案卷文件不齐等。二是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有的案卷中没有送达回证。
针对自查发现如程序不规范、案卷材料不齐等问题,及时列出了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限期整改。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是执纪办案中最后一个环节,处分决定如果不能准确、及时执行到位,不仅严重损害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会导致“破窗效应”,助长个别党员干部破纪破法的侥幸心理。驻县委办纪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抓紧抓牢执行工作不放,将每一次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惩戒、警示教育的现场课,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