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风政风 / 通知公告
【安徽纪检监察网】青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浏览次数:482信息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25-07-28

360截图20250728083856998.jpg

 

“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上还不够细致严谨,相关审核把关工作也没有做到位,今后我一定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近日,青阳县某单位一名副局长被青阳县纪委监委谈话提醒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对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方面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筑牢廉洁从政“第一道防线”。

“一顿饭、一包烟、一张卡、一个红包,往往是党员干部走向腐化的开始。我们及时‘拉一把’‘喊一声’,把牢第一道关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漏洞’。”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刘堃表示,通过剖析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党员干部出现大问题都是从小毛病发端,进而走向“破纪”“破法”。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早教育、早警示、早处置,才能实现管住大多数的目的。

该县纪委监委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派员列席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0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74人次,占总人次的57.4%。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强化“治未病”思维,深化日常警示教育。组织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沉浸式”感受逾越纪法红线的沉重代价。选取近年来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19起,编印警示教育汇编,以案为鉴、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是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关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前移监督执纪关口,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持续发力,使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感受到组织的关心与厚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Copyright 2009-2010 青阳县纪检监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皖ICP备2021008884号  https://beian.miit.gov.cn/
地址:青阳县纪检监察网 邮政编码:242800
办公电话:0566-5021248 传真:0566-5021201
皖公网安备:34172302000006

关闭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
小程序

小微权力
“监督一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