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县公车使用管理管理办法,保障下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需要,青阳县交通运输局本着有利于正常公务出行、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从三个方面切实规范下属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用车管理。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优先选用公共交通,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交通费用。确需用车的,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向县公车服务平台申请用车。
严格公务用车申请程序。局下属事业单位所有公务出行用车由各单位办公室安排,并明确一名人员任专职派车员及审核员,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审核。用车严格按照“用车人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办公室办理派车业务“的流程进行。
严格公务用车纪律。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公务出行一律不得申请派车,谁违规谁负责。各单位办公室派车员要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做好用车登记,并及时在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申报用车信息。
皖公网安备:34172302000006